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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6:01:5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核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不得发布。2020年,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1个、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8个、发布欠税公告4期、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91期、权责清单12个、行政强制4起、政府集中采购9起(采购金额428.1万元),及时更新完善局领导信息6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强化顶层设计。市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的具体措施,确保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区)税务局绩效考评,分值权重占比超过4%,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单位严格给予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3.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要求各地明确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全权负责政务公开发布、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在各类综合性培训中,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培训,将政务公开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进一步完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税收热点、工作动态等信息;升级“毕节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发集成“预约办税”“智能导税”等13项便民功能,打通了纳税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保密审查流程,确保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2.定期或不定期抽查5类对外公开电话,确保对外公开电话能打通、问题有人答、诉求有人办,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问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28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0

行政强制

5

0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28102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管理动态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不够均衡;三是信息公开创新举措不多。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均有人负责;二是做好改版升级门户网站更新工作,将更新任务细化到部门,对更新不全面或不及时按规定进行绩效考核;三是加强指导督导,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学习借鉴,加大创新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根据总局、省局要求,毕节市税务局细化分解五个方面23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目前,23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均按要求推进和抓好落实。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区)税务局及县(区)税务局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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