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毕节市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10:17:5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所属县(市、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人员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

税务检查证号

工作单位(税务检查证所属单位)

李云

黔税征520527190048

国家税务总局赫章县税务局

邱婷婷

黔税征520523220004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田茂勋

黔税征520523190112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陈俊宇

黔税征520523190082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梁栋

黔税征520523190086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杨帆

黔税征520523210002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