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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2025年10月29日 15:02:5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及所属县(市、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人员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

税务检查证号

工作单位(税务检查证所属单位)

胡光月

黔税征520525190025

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

敖欢

黔税征520523190007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朱代丽

黔税征520523190014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梁栋

黔税征520523190086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曾心

黔税征520523190102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顾青

黔税征520523190109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李青润

黔税征520523190042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杨协

黔税征520522190103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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