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毕节市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管户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5年03月25日 17:25:0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认真落实税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优化要求,整合优化税费服务资源,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研究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管户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29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统一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管理。

二、因调整系统配置,从2025年3月28日0:00至2025年3月30日24:00,暂停办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暂停办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相关线上线下税费缴纳业务。

三、自2025年3月31日起,相关纳税缴费业务办理渠道如下:

(一)线下办税

(1)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银杏路黔西北花园小区21号楼负一层

联系电话:0857-5221826

(2)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百里杜鹃管理区政务中心办税点)

地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服务中心百里杜鹃管理区政务中心【原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场所】

联系电话:0857-4880029

(二)线上办税渠道保持不变,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继续办理线上涉税涉费业务。

四、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原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应当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三方协议签订”功能,及时变更三方协议相关内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