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所属县(市、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姓名 |
检查证号 |
工作单位(税务检查证 所属单位) |
1 |
赵 尹 |
黔税征520526190086 |
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县 税务局税政股 |
2 |
周壹岩 |
黔税征520525200012 |
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 税务局党建工作股 |
3 |
赵 薇 |
黔税征520521194009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税政股 |
4 |
姚 浪 |
黔税征520527210001 |
国家税务总局 赫章县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