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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01月26日 12:33:1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的2021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51-36222805),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安顺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出台的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最大限度服务好纳税人和缴费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效。一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开展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同时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公开数量有所提升,公开质量和效率有明显优化。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要求,及时调整镇宁自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例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各股室及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和信息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打造多形式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办公场所公开。通过在县局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单位职责及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通过办税服务厅广告机LED公告屏幕和触摸屏公告办税事项清单、办税指南、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信用等级评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二是印制税收宣传资料、手册公开。例如印制《部分延长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稳定和扩大就业”主要涉税政策一本通》等宣传资料,一方面放置办税服务厅资料架供纳税人取阅,另一方面通过税收宣传活动和税务人员入户等形式发放到纳税人手中。三是利用电视媒体等公开。通过人民网贵州频道、多彩贵州网、《中国税务报》、安顺频道、《安顺日报》、镇宁电视台和各乡镇、广场、公园LED宣传大屏幕广泛告知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信息,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知晓并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四是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在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新举措出台后,根据企业规模、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五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在一系列便民办税新举措出台并实施后,及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梳理更新涉税业务办理事项及办理指南、办理流程,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网办涉税业务,实现让纳税人“多走网路,不走或少走马路”,提高纳税人办税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依托税企互动平台、税企交流群等大力扩展新媒体“线上”政务公开渠道,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靶向不够精准,对一些特定行业、特定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推送精准度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的便民性有待增强,不能完全适应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针对不同群体涉税信息需求,在注重宣传内容准确的同时注重提升税费优惠和办税缴费流程等宣传的靶向性和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趣味性,便广泛地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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