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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0日 09:32:0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2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 (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1号。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81312。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顺市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公开机制建设等工作,严格把关公开信息内容和质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开展税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网站信息公开。做好省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报送新闻动态、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税收政策等信息内容。2022年度全市税务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通知公告、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以及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截至2022年底,安顺市税务局在门户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等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省局网站——市州栏目上发布通知公告信息313条、工作动态信息263条,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减税降费栏目发布信息105条。省局门户网站刊发安顺稿件99篇。

2.微信平台信息公开。做好对省局官微内容的保障工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内容,加强安顺税务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税收工作动态信息,全年更新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税收热点等涉税信息694条。省局微信公众号采用安顺稿件178篇。

3.新闻媒体宣传。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沟通。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强化新闻宣传。2022年,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中国税务报》《人民网》《中国税务网》《新华网》《多彩贵州网》《安顺日报》、安顺电视台等媒体发稿348篇。

4.构建立体化信息宣传格局。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充分利用办税大厅显示屏、政策宣传栏、政务公开宣传窗等设施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办事流程、服务等内容;借助市政府网站公开宣传税收相关政策、重要通知公告等内容;借力安顺网站、安顺微信平台等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全面发布税收信息;在“纳税人学堂”和企业大走访等活动中,对纳税人进行面对面政策宣传,解答纳税人疑问,广泛开展信息公开,有利于向社会及时通报有关税收工作情况、政策新规等重要信息,有利于向社会公众公开税务工作,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

(二)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制发、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公开事项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按层级填写信息公开审核表,未审核不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进一步加强网站维护建设。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网站维护、内容更新、栏目设置,形成规范标准的工作制度。

2.持续开展新媒体建设。大力建设“安顺税务”微信公众号,不断增加新功能,适时推送税收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安顺税务融媒体中心建设,发挥融媒体优势,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将政务公开作为考评指标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部门予以提醒并整改到位,有效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积极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不足,机制还不够完善,政策解读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仍需提升等。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持续抓好、抓实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注重与保密工作相结合,依规严格审核。二是完善公开内容,推进政策落实。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围绕上级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律、规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公开,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优化个性化服务。在转载税务总局解读政策的基础上,探索编写符合本地特色的政策解读说明,探索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视频、图解、宣传册等方式,精准推送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的培养、激励和管理,2023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全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和人员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员参加总局、省局组织的相关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形成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专业化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和年报编制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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