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开发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形成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措施,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落实制度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分值权重占比超过7%,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部门严格给予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开发区税务局主动对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和配合部门进行系统培训,研究解答政务公开中的问题,本年参与和举办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班共计3次,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二)加强协调推进,主动政务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根据税务总局机构调整情况,及时通过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开发区税务局机构职责、主要负责人任免信息等。
二是扩展政务公开方式。开发区税务局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栏、LED显示屏实时播放税费新政,在微信、QQ和税企互动平台设立专门的税费政策企业辅导群,及时在群内发布政务公开事项和新政解读,并实时为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答疑解惑。同时,我局举办多期纳税人学堂培训,面对面辅导纳税人,及时分发宣传手册及操作指南,确保高质量落实政务公开和税费宣传工作。
(三)加强统筹谋划,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及成效解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倡“非接触性”办税,紧扣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等政策实施节点,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
二是加强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及成效公开。按照总局要求,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设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征收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报送材料,压缩办税时间,并录入全省通办事项。连续第七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注销免办和即办比例达到95%以上,深化“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三是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税务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全面公开预算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说明等信息。严格做好“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高公开效率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图解税收、短视频、H5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二是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超过95%企业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税;无纸化退税数户次9670户、税额占比超过95%。推广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让纳税人办税缴费更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63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520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233794.6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反思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原有信息公开基础上突出重点,尤其是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等企业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学会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宣传,及时反馈各项工作。
(三)规范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健全长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考核,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范围、渠道、时间等要素,最大程度方便纳税缴费人及时获取税费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在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办公室和纳税服务股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
(二)围绕“减税费优环境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结合视频直播、视频会议等方式,将线下普法发展为“云端普法”。先后举行了 “云学堂”直播讲税精准教学个税年度汇算、“云对话”视频会议实现纳税辅导“零距离”和 “云快递”税费优惠政策及时送到家,不断提升税费政策发布宣传的覆盖面。
(三)积极培训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等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统一问答口径,促进及时解决纳税人问题,深入宣传阐释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的税费政策落实举措及效果。
(四)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强化“纳税服务无小事”理念,深入推进“一次办好”,采用容缺即办、事后补齐的办法,避免纳税人在紧急情况下因缺少材料无法办税、多跑腿。同时,精简办税所需的材料项数,主动服务,有求必应,减少纳税人办理材料上的负担,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