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久鑫荣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安市税稽通〔2025〕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2025年03月12日 09:50:16 浏览量:138次 【字体: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安顺市久鑫荣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安市税稽通〔2025〕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