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主题: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题
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10:00
[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纳税人、网民朋友,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十分荣幸的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的徐虹处长参加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题在线访谈,为大家解答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问题。[ 2018-10-19 10:00 ]
[主持人]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18-10-19 10:01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 2018-10-19 10:02 ]
[主持人]
听说新个人所得税法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但听说在此之前还有一个过渡期,请问在过渡期里面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18-10-19 10:04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98号)规定,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财税〔2018〕98号税率表一。
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财税〔2018〕98号税率表二。[ 2018-10-19 10:06 ]
[主持人]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2018-10-19 10:07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进行个税改革的目的在于切实减轻广大纳税人的负担,还利于民,其重要意义集中体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全面落实上述要求的具体举措。
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客观要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些问题,如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负不尽平衡,基本减除费用多年来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较为单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中低档税率级距较窄等,需要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予以解决。
三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有必要完善税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2018-10-19 10:09 ]
[主持人]
9月份的工资10月份发放(10月1日后发放的工资),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 2018-10-19 10:10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税〔2018〕98号规定,纳税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纳税人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实际取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税,如果10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需要与第一次工资所得合并计税,不能再扣减一次5000元了。[ 2018-10-19 10:11 ]
[主持人]
2018年10月申报9月份工资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可以减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吗?[ 2018-10-19 10:12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税〔2018〕98号规定,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对于9月正常发放的工资,相应税款在10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不适用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2018-10-19 10:13 ]
[主持人]
实行10月1日过渡期政策后,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减多少税?[ 2018-10-19 10:14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答:10月1日后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新税率表,大部分纳税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更为明显。[ 2018-10-19 10:15 ]
[主持人]
过渡期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可以减多少税?[ 2018-10-19 10:16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财政部、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了过渡期期间应纳税款的分段计算规则,确保个体经营者能够及时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汇算清缴时,也需分段计算,例如某纳税人2018年实际经营12个月,则前9个月适用35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3个月适用5000元/月的新标准,并适用财税【2018】98号文件税率表二。
举例说明:某个体户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201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税改前全年应纳税额为55250元(200000×35%-14750),税改后全年应纳税额为48812.5元。税改后计算方法为:应纳前三季度税额=(200000×35%-14750)×9/12=41437.5元;应纳第四季度税额=(200000×20%-10500)×3/12=7375元;全年应纳税额=41437.5+7375=48812.5元。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时,纳税人税改后比税改前减税6437.5元,降幅12%。 [ 2018-10-19 10:18 ]
[主持人]
请问税法中规定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2018-10-19 10:19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2018-10-19 10:20 ]
[主持人]
此次税改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增加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目的和意义?[ 2018-10-19 10:21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为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体现了个人生活和支出的差异性和个性化需求,实现精准减税。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社会诉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社会对税前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有一定呼声。此次税制改革在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支出等6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体系。
第二,适当考虑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个性化支出,能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实现精准减税。
第三,这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体现。英、美、法、加、澳、日等国家,在基本费用扣除基础上,均有教育、医疗等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 2018-10-19 10:23 ]
[主持人]
新的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后,我们要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2018-10-19 10:24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为适应新个人所得税制,方便广大扣缴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1日,原“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正式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义务人可以到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免费下载使用该客户端。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支持2018年四季度过渡期政策的扣缴客户端版本,新的扣缴客户端设置了在线自动升级功能,升级后的扣缴客户端新增纳税人身份验证功能,供扣缴义务人核对和修改纳税人身份信息,以便更加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正确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省税务机关将持续做好新客户端上线后的运维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客户端运维热线4001007815,及时获得帮助和解答。[ 2018-10-19 10:26 ]
[主持人]
10月1日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是否会自动调整?[ 2018-10-19 10:27 ]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徐虹 ]
系统会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设置,扣缴义务人应根据工资的发放月份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申报。[ 2018-10-19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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